ri的这道命令,缔造了在大汉帝国海外殖民地最为恶名昭彰的帝法组织。
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处之!”
正是命令中这短短的九个字,使得远在海外的帝法组织拥有了临机决断的极大权限。而在帝国皇帝和军部大佬的默许之下,帝法处还拥有管理殖民地内仆从军的权利。
在大汉帝国不断拓展疆域的时期,帝国正规军出于维护帝国形象和避免激起强烈反抗的考虑,一直保持极为严明的军纪,几乎从不参与jiany和掠夺。所有这些烧杀掳掠的勾当,都是由当地的仆从军来完成的。
后世大量的历史资料,将矛头直接指向了仆从军背后的帝法组织。仆从军掠夺来的绝大多数财宝,牲畜和奴隶,都通过帝法组织的特定渠道,源源不断的输送到帝部和财政部的手中,为帝国正规军高昂的军费支出买单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帝法组织的存在,使得帝国正规军即使孤悬海外,也不虞缺乏后勤保障。
“大汉帝法组织的每一个毛孔里,都不断渗透出帝国殖民地上土著人种腥臭的污血。”最后一个倭奴国土著的后裔在他的遗书中如是写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