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00章 司法官出损招(2 / 2)

很高明,忍不住赞叹起来。

当下,由苏玛长公主回去向太贵妃和苏达、泰纳两位皇子转述司法官龚常平的建议。

太贵妃一听,高兴得直拍大腿,叫道:“这个主意好!既然这样,马上提起反诉,然后申请先予执行,就能把那些嫁妆全都追回来了!”

“太好了,大宋的法律规定得简直太妙了!”

苏达一听,也眉飞色舞,狞笑着说道:“正是如此,让他们大宋的司法官去把砚秋的嫁妆追回来。

砚秋不是自称是大宋人,还认为大宋的司法官会偏向她吗?呵呵,这下她一定会觉得脸被打得生疼。”

当下,他便把消息反馈给了黛维。

黛维立刻又去找了龚常平,说了这件事。

龚常平把已经起草好的反诉状交给黛维,黛维又送给二皇子,再通过二皇子转到苏达四皇子手里,由苏达签署名字、加盖私章后送了回来。

黛维将反诉状交给龚常平时,说道:“什么时候能派人去把砚秋那个贱人的嫁妆追回来?越快越好,最好今天就去。”

龚常平有些尴尬,马上小心翼翼地说道:“这个就得看王府那边什么时候能提交诉前保全所需的财产担保,只要保全的现金到位,马上就可以采取措施把那些财产追回来。”
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后面更精彩!

黛维愣了一下,说道:“什么意思?”

龚常平心想,之前我都跟你说了要提供足额现金担保,是你自己不好好听,现在又来问,他赶紧解释道:“是这样的,诉前保全是在紧急情况下,先对对方财产进行冻结或追回的一种保全措施。

如果不在诉讼前就扣押财产或冻结账户,对方可能会把钱财转移走,将来就算胜诉了也执行不到,为了避免这种结果,所以才有这个规定。

在没有经过司法院审理之前,就可以直接冻结对方在金行里的钱,或者扣押对方的财产、查封对方的不动产,让他无法变卖,以便将来胜诉后能有财产可供执行。

但是由于这种措施没有经过司法院审理,存在很大风险,万一败诉,就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,所以律法明文规定,申请诉前保全必须提供百分之百的现金担保。

也就是说,你要查封对方多少钱的财产,就得提供多少钱的现金来做担保,这样咱们才能把对方的财产追回来。

当然,这笔担保金不会交给对方,而是由法院冻结在金行里。

等到将来案件审理完毕,再根据审判结果处理,如果你们胜诉了,这笔钱会原封不动地退还给你们,同时还可以执行已经查封、扣押的对方财产或冻结的款项。

但如果你们败诉了,那可能就要向对方承担败诉的后果,其中包括诉前保全给对方造成的损失,都会从你们提交的这笔担保金中扣除。”